穿刺落屑是指在穿刺試驗中,穿刺器刺透膠塞或墊片所產生的,在沒有放大工具幫助下觀察到的可見落屑數,以落屑數量計。本法適用于注射劑用膠塞、墊片穿刺落屑的測 定。
第一法
本法目的是測定不同注射液用膠塞或凍干膠塞穿刺落屑的相對趨勢關系,其結果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膠塞優化過程,封蓋裝置類型,密封阻力,穿刺器大小,其鋒利程度,穿刺器上潤滑劑的數量和操作者視力好壞等。
基于上述原因,為了得到可比較的結果,有必要控制以上影響結果的因素,為此被測膠塞必須和已知穿刺落屑數的膠塞做同步比較試驗。
如果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的結果與先前已知的結果具有一致性(即測試結果與已知落屑數相同或相差一粒),則應判被測膠塞測得的結果有效。
儀器裝置 注射劑瓶:與被測膠塞配套,裝量 50ml 以上(含 50ml),20 個(包括對照試驗)。
鋁蓋或鋁塑組合蓋:與被測膠塞配套,20 個。封蓋機:與被測膠塞配套。
抽濾裝置。
金屬穿刺器:不銹鋼(如 1Cr18Ni9Ti)長針,規格尺寸見圖 1,1 個。
圖 1 金屬穿刺器
測定法 選擇 20 個注射劑瓶,每個瓶內加 1/2 公稱容量的水。取 10 個被測膠塞和 10 個已知穿刺落屑的膠塞分別裝在注射劑瓶上,蓋上鋁蓋或鋁塑組合蓋,用封蓋機封口,放入高壓蒸汽滅菌器中,在 121℃±2℃下保持 30 分鐘,取出,冷卻至室溫,分兩排放置,第一
排為被測膠塞,第二排為已知膠塞。
用丙酮或其它適當的有機溶劑擦拭金屬穿刺器,然后將其浸在水中,使用前,檢查穿刺器的鋒利度,穿刺器應保持其原始鋒利度未遭破壞。手持穿刺器,垂直穿刺第一排第一個被測膠塞上的標記部位,刺入后,晃動注射劑瓶數秒后撥出穿刺器。接著按上述步驟穿刺第二排第一個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以此類推,按先被測膠塞再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的順序,交替垂直穿刺膠塞上的標記部位,直至所有膠塞被穿刺一次。
將第一排注射劑瓶中水全部通過一張濾紙過濾,確保瓶中不殘留落屑。在人眼距離濾紙25 厘米的位置,用肉眼觀察濾紙上的落屑數(相當于 50μm 以上微粒)。必要時,可通過顯微鏡進一步證實落屑大小和數量。
對已知穿刺落屑數的膠塞同法計數。
結果表示 分別記錄兩排注射劑瓶的可見落屑總數(即每 10 針的落屑總數)。若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的結果與先前已知的結果具有一致性,則應判被測膠塞測得的結果有效。反之, 則無效。在穿刺過程中,若有兩個以上(含兩個)膠塞在穿刺過程中被推入瓶中,則判該項
不合格;若 10 個被測膠塞中有一個被推入瓶中,則需另取 10 個膠塞重新試驗,不得有膠塞被推入瓶中。
第二法
藥用膠塞通常與注射針配合使用,當用注射針穿透注射劑瓶上的膠塞時,可能會使膠塞產生落屑,其數量和大小會影響到瓶內藥物質量,故需嚴格控制。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選用“直接法”進行試驗。
(1) 直接法
儀器裝置 注射劑瓶:與被測膠塞配套,裝量 50ml 以下,12 個。鋁蓋或鋁塑組合蓋:與被測膠塞配套,12 個。
封蓋機:與被測膠塞配套。抽濾裝置:裝 0.5μm 濾膜。
注射器:有 1ml 刻度的注射器,與注射針配套。
注射針:外徑 0.8mm,斜角大小 L 型(長型),針頭斜角 12°±2°,12 個。
測定法 首先對膠塞進行預處理:估算所需 12 個被測膠塞總表面積A(cm2),將膠塞置于合適的玻璃容器內,加二倍膠塞總表面積 2A 的水(ml),煮沸 5 分鐘±15 秒,用冷水沖洗 5 次,將洗過的膠塞放入廣口錐形瓶中,加二倍膠塞總表面積 2A 的水(ml),用鋁箔或一個硅硼酸鹽燒杯將錐形瓶瓶口蓋住,放入高壓蒸汽滅菌器中加熱,在 30 分鐘內升溫至121℃±1℃,保持 30 分鐘,然后 30 分鐘內冷卻至室溫,取出,然后在 60℃熱空氣中干燥膠塞 60 分鐘,取出,將膠塞貯存于密封的玻璃容器中備用。
用于水溶液制品的膠塞:向 12 個配套干凈小瓶中分別加入公稱容量減去 4ml 的水,蓋上預處理過的膠塞,加上鋁蓋或鋁塑組合蓋,用封蓋機封口,允許放置 16 小時;用于凍干劑的膠塞: 向 12 個配套干凈小瓶分別蓋上預處理過的凍干膠塞,加上鋁蓋或鋁塑組合蓋, 用封蓋機封口。
打開鋁蓋或鋁塑組合蓋,露出膠塞標記部位。將注射器充水并除去注射針頭上的水,用丙酮或其他適當的有機溶劑擦試金屬穿刺器,垂直向第一個被測膠塞上的標記區域內穿刺, 注入 1ml 水,并抽去 1ml 空氣,拔出注射器,再在膠塞標記區域內另外三處不同位置同法進行穿刺。更換一個新的注射針和被測膠塞,按上述步驟進行穿刺,直至每個膠塞被穿刺 4 次。穿刺時,應檢查注射針在試驗時是否變鈍,每一個膠塞用一個新針。
將瓶中水全部通過一張 0.5μm 濾紙過濾,確保瓶中不殘留落屑。用肉眼觀察濾紙上的落屑數(相當于 50μm 以上微粒),必要時,可通過顯微鏡進一步證實落屑大小和數量。
結果判定 記錄 12 個瓶的可見落屑總數(即每 48 針的落屑總數)。
(2) 對照法
膠塞穿刺落屑結果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膠塞優化過程,封蓋裝置類型,密封阻力,注射針大小,其鋒利度,針上潤滑劑的數量,注射針量程和操作者視力好壞等。
基于上述原因,為了得到可比較的結果,有必要控制以上影響結果的因素,為此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選擇已知穿刺落屑數的膠塞為對照,進行同步比較試驗。
如果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的結果與先前已知的結果具有一致性(即測試結果與已知落屑數相同或相差一粒),則應判被測膠塞測得的結果有效。
儀器裝置 注射劑瓶:與被測膠塞配套,裝量 50ml 以下,50 個(包括對照試驗)。
鋁蓋或鋁塑組合蓋:與被測膠塞配套,50 個(包括對照試驗)。封蓋機:與被測膠塞配套。
抽濾裝置。
注射器:有 1ml 刻度的注射器,與注射針配套。
注射針:外徑 0.8mm,斜角大小 L 型(長型),針頭斜角 12°±2°,10 個。
測定法 取 25 個被測膠塞和 25 個已知穿刺落屑數的膠塞,按“直接法”對膠塞進行預處理。
選擇 50 個與被測膠塞相配的注射劑瓶,每個瓶內加 1/2 公稱容量水。將預處理過的被
測膠塞裝在其中 25 個注射劑瓶上,將預處理過已知穿刺落屑數的膠塞裝在另外 25 個注射劑瓶上,加上鋁蓋或鋁塑組合蓋,用封蓋機封口,分兩排放置,第一排為被測膠塞,第二排為已知膠塞。
打開鋁蓋或鋁塑組合蓋,露出膠塞標記部位。將注射器充水并除去注射針頭上的水,垂直向第一排第一個被測膠塞上的標記區域內穿刺,拔出注射器,再在膠塞標記區域內另外三處不同位置進行穿刺,最后一次拔出針頭前,將 1ml 水注入瓶內。接著按上述步驟穿刺第二排第一個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以此類推,按先被測膠塞再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的順序,交替垂直穿刺膠塞上的標記部位,每針刺 20 次后,更換一個注射針,直至所有膠塞被穿刺四次。
將第一排瓶中水全部通過一張快速濾紙過濾,確保瓶中不殘留落屑。在人眼距離濾紙 25 厘米的位置,用肉眼觀察濾紙上的落屑數(相當于 50μm 以上微粒)。必要時,可通過顯微鏡進一步證實落屑大小和數量。
對已知穿刺落屑數的膠塞同法計數。
結果表示 分別記錄兩排注射劑瓶的可見落屑總數(即每 100 針的落屑總數)。如果已知穿刺落屑數膠塞的結果與先前已知的結果具有一致性,則應判被測膠塞測得的結果有效。反之,則無效。
第三法
儀器裝置 墊片支撐裝置:該裝置為帶有墊片夾持器的鋼瓶,當用夾持器將墊片夾持在該裝置頂部時,該裝置能支撐、固定住墊片在被穿刺時不被刺入瓶內,瓶內容量 50ml 以上
(含 50ml);也可采用其它合適的墊片支撐裝置進行本法。墊片支撐裝置如圖 2 所示。穿刺器:金屬穿刺器(圖 1)和塑料穿刺器(圖 3)。
抽濾裝置。
測定法 除另有規定外,對墊片進行如下預處理:取 10 個被測墊片,放入高壓蒸汽滅
菌器中,在 121℃±2℃下保持 30 分鐘,取出,冷卻至室溫。如果用于大容量注射劑用塑料組合蓋中的彈性體不能在 121℃±2℃下保持 30 分鐘,則以實際生產中采用的滅菌溫度對墊片進行預處理。
向墊片支撐裝置的瓶腔內加入一半容量的水,取一個預處理過的墊片,置于支撐裝置中, 用丙酮擦拭穿刺器,手持穿刺器,垂直穿刺墊片標記部位,刺入后,晃動支撐裝置數秒后撥出穿刺器,打開支撐裝置,取出墊片,將瓶中水全部通過一張濾紙過濾,確保瓶中不殘留落
屑。在人眼距離濾紙 25 厘米的位置,用肉眼觀察濾紙上的落屑數。重復上述步驟,對余下
的 9 個墊片進行試驗。
結果表示 記錄 10 個被測墊片的可見落屑總數(相當于 50μm 以上微粒),并在結果中注明所用穿刺器類型。
圖 2 墊片支撐裝置 圖 3 塑料穿刺器尺寸
備注:1表壓縮氣體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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